9月25日,在吐乌大高等级公路新疆化肥厂路段,民警在车速反馈仪附近执勤。(记者刘新华 实习记者徐鲁江摄)
新疆新闻在线网9月26日消息:(记者彭芳 通讯员杨凡)在吐乌大高等级公路南线(乌拉泊-吐鲁番)沿线,随着五台车速反馈仪的上岗,您偶尔的超速行为也会被其及时发现,并以红色的数字显示出实时车速,提示您莫超速。
9月25日,在高等级公路交警支队乌拉泊大队辖区的新疆化肥厂路段,一块黄色、长方形的牌子醒目地竖在乌市往吐鲁番方向的路边,上方写着沿途的限速标准,下方则显示监测到的车辆实时速度。
乌拉泊大队民警介绍,这些车速反馈仪是采购自杭州来涞科技有限公司,据介绍,该公司是专门生产雷达测速系列产品的,像这样的车速反馈仪,在吐乌大高等级公路乌市往吐鲁番方向道路沿线已安装了5台,分别位于吐乌大高等级公路新疆化肥厂路段、距盐湖收费站约7公里处的小拐路段、达坂城立交桥路段、小草湖立交桥与托克逊立交桥之间路段、小草湖立交桥往吐鲁番方向共五处路段。
车速反馈仪靠太阳能供电,24小时不间断监控沿途车辆车速,通过雷达感应距其300~500米范围内的车辆时速,最终显示同一范围内,驶入车辆中行驶速度最快一辆车的时速。未超过限速标准的,将显示为绿色,超速车辆将屏显为红色。
高速路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,车速反馈仪虽然不具备抓拍超速车辆的功能,但交警部门将在沿线易发超速路段设置测速仪,对超速车辆进行现场查处或DV抓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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